第八十四章 我见到了老祖宗_特案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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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 我见到了老祖宗

  “尝羌一族?”我更加惊讶,两只眼睛瞪得跟灯泡似的。并不是我历史太差,是因为这个部族实在太过生僻了,我真的没有听过。

  “秦汉初期,在南疆附近有一个极为神秘的部落,他们以打猎为生。过着原始的生活。后来,龙尸组织为躲避秦始皇的屠杀,这便逃到了南疆,又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闯入了尝羌部落……”老王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来的故事,缓缓和我说道了起来。

  组织的人将汉族先进的文明和思想融入到了尝羌部落之中。从此,这个不起眼的小部落就开始发展壮大起来。只在短短的几十年内,竟然从一个小部落变成了一个小国。不但筑造起了城墙和宫殿,而且还与汉人有了来往和通商。

  能和汉人打交道就更加促进了尝羌部落的发展,又过了几十年后,他们已经训练起了一支小规模的军队。当时在位的尝羌王虽然年纪轻轻,但却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。他儿时曾听闻过秦始皇的故事。并对此羡慕不已。那时起就已经暗暗发誓,要成为一个像秦始皇一样的人物,率领大军,一统天下。

  所以,当他接任尝羌王这个位置之后,便开始发动了军事讨伐。随着本国实力的壮大,已具备了吞并附近部落的实力。这样又过了五、六年的光景,他就已经扫荡干净了周围的部落。从那时起,尝羌国已不在是一个小国,强大的足以令其他国家感到畏惧。包括当时世界上最为强悍的帝国--大汉王朝。

  据史料记载,汉景帝时期曾与尝羌国有过友好的往来。汉朝派出去过使臣,尝羌国也向汉朝献过礼。如果要说到真正交恶,那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后的汉武帝时期。说起原因。倒也不是汉武帝主动去打人家,毕竟那会的重心全放在北方匈奴的身上。关于尝羌国和汉军的交战历史,老王也只知道皮毛,他毕竟也不是历史专业毕业的高材生,之所以比我懂得多。一来无非是书比我多读了几本,二来从组织内部听闻了不少秘闻。

  “这么说是汉武帝灭掉了尝羌一部?”我听完感到半知半解。

  “想来是的吧。”老王叹了一声,跟着又打趣了自己道:“我不是老祖宗,没有亲眼见证过历史,所知道的事情也不过是皮毛罢了。”

  “我想尝羌亡国和组织间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要不然都时隔千年了,组织不会傻到去干这种近乎于自杀的买卖。”我想了想后,又说道。

  现在是什么时代了,人类文明已经过度到高科技的信息时代,想要再玩农业时代的那一套无异于自寻死路。

  “我倒是希望看到组织去做这件蠢事,或许这样才能够让他们在这个世上消失。”老王冷笑了一声。说道。

  我和老王独处的时间并没有太久,大概只有2个多小时。此后,我便被人拉去锻炼身体。练完身体后,又享受了1个小时的泰式按摩。他们为我制定了一整套科学的生活作息,在接下来的十来天时间里,我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,虽然蹲在号子里,却如同住在度假村一般的舒坦。但是,我心中时刻牢记一点,越是安逸,就代表着危险来得越近。

  果然,三天以后,也就是我进号子刚满二十天的时候。老板开始对我下手了,他命人把我带到了号子的最底层。这是一间设备齐全的手术室,看起来就像科幻电影里所呈现出来的场景一般。

  “杨警官,还记得白先生和你说过的话吗?”老板带我参观了一圈后,跟着问我道。随身翻译把我传递给了我。宏女农号。

  我回忆了一下,记起当初白先生叫我来解救老祖宗。“难道老祖宗就在这里?”我不确定的问道。

  “不错,他老人家待在这里已经有一千多年的时间了。”老板点点头。

  在和组织接触的过程中,我们已经知道老祖宗身体恶化,现在看来他应该是藏身在这间手术室等待治疗。之前一直好奇老祖宗的身份,可临到这时要见到真人了,却变得紧张起来。

  “杨警官,你不需要紧张。”老板看出了我内心的不安,他说着拍了拍我的肩膀,安慰道:“今天是你最光荣的一刻,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。”

  “呵呵……”我听翻译传达完毕后,不由得冷冷一笑,说道:“我都不能做自己了,还谈什么高兴不高兴?”

  老板听了也没有说什么,只是往我身上多看了两眼。接着,他走到一个约有80公分高的冷冻柜前,然后打开柜门取出了一颗心脏。

  他将心脏摆放在我的面前,紧接着又说道:“这一颗便是老祖宗的心脏。”

  “你们该不会是要把这玩意移植到我体内吧?”我不由得恐慌起来。先不说,我的血型能不能匹配。就算这颗心脏吧,颜色黯淡,肉质干瘪,宛如风干之状。只要是个明眼人,都看得出来,这器官已经失去了活力。如果真移植到我身上,岂不是白白害死了我?

  “我想骷髅已经把老祖宗的故事告诉你了吧?”老板又问了一句,直等到我点头默认,他才继续说下去:“这便是他其中的一颗心脏,在我们手里已经保存一千多年了。”

  原来,尝羌一部被汉武帝灭亡之后,其侥幸逃生的族人一直在中原地区流窜,过着忍辱偷生的日子。后来也就逐渐被汉化了,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要复国的重任。所以,他们一直在寻找时机。直到有一天得知龙尸组织还在世上存活,并扩展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规模。于是乎,他们便以“报恩”的理由要求组织帮助他们复国。组织也知道,当初不是因为尝羌部族的庇护,他们早就消亡殆尽了。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,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呢?因此,这个理由是绝对推脱不掉的。既然推不掉,那就只好敷衍。

  组织便以时机尚未成熟为借口敷衍了过去,当然尝羌后人也不是傻瓜,他们虽然知道复国大计不能急于一时,有时候需要百年,甚至更久,但是他们更看重组织许下的承诺。于是,他们向组织索要了一样信物,那便是老祖宗的一颗心脏。

  老祖宗作为组织的信仰和存活下去的支柱,他的心脏自然是最好的信物。而组织也许诺,等到时机成熟之时就会叫人来取回这颗心脏,那时就是履行承诺的时候。可没想到,这件事情一拖竟跨越了千年。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我竟然会成为千年后的那个信使。

  “杨警官,跪下给老祖宗磕三个响头吧。”老板紧接着又说,这或许是组织成员见到老祖宗时的礼节。他们既然有求于组织,那么就得尊重组织的规矩。对老祖宗的尊敬,亦是向组织示好的一种表现。

  在这里我没有任何选择,所以只得乖乖照做。然而,等我磕完头起身后,老板又命人递了一把手术刀给我。翻译告诉我说,需要我用鲜血为老祖宗洗礼。但是不用太多,只要割破名手指头,随意滴上几滴即可。

  我按照他们的吩咐完成了所有的指示,然后又问他们,接下来我还需要做什么。老板告诉我说,我在这里的使命已经完成了,接下来只需要把老祖宗的心脏拿到白先生手上即可。也就是说,我可以走出这个号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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